达市建价发〔2017〕1号
达州市建设工造价管理站
关于办理2017年度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
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市直属各施工企业: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办理2017年度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工作的通知》(川建价发〔2016〕42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发[2014]17号)精神,现将我市申办及核定2017年度规费证费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办理原则
规费标准核定采取自愿申请、诚信申报、免费办理的原则。
二、申办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受理的方法办理,其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施工企业登陆“四川造价信息网”(http://www.sceci.net),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1、申办企业首先须同意诚信申报承诺书中全部内容;网上填写并提交《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书》相关内容。
2、扫描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上传所填报《诚信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实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汇总表(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现场受理。申办单位携带规费证现场受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报送我站。
三、现场受理需提供的资料
申办企业申请办理规费标准核定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书》(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诚信申报承诺书》(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盖公司印章,双方签章);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
6、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证明原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规费证核定
1、我市集中办理时间截止2017年3月24日。
2、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本级施工企业的申办资料初步审查,达到申办标准的将相关资料报送我站;市属施工企业直接将申办材料报送我站。申办资料审查合格后,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后发证。
联 系 人:郭庆
联系电话:0818-2126386
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