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建价发[2016]1号
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关于办理2016年度《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市直属各施工企业: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办理2016年度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工作的通知》(川建价发〔2015〕47号)及《关于修订<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5〕48号)精神,现将我市申办及核定2016年度规费证费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办理原则
规费标准核定采取自愿申请、诚信申报、免费办理的原则。
二、申办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现场核定的方法办理,其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施工企业登陆“四川造价信息网”(http://www.sceci.net),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1、申办企业首先须同意诚信申报承诺书中全部内容;网上填写并提交《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表》相关内容。
2、扫描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证明(仅需汇总表,财务凭证不需上传)。
(二)现场核定。施工企业携带规费证现场核定需提供的资料,到我站办理规费标准核定手续。
(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接受并办理规费标准核定手续。
三、现场核定需提供的资料
施工企业申请办理规费标准核定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表》(原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六)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证明原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规费证核定
1、我市集中办理时间截止2016年3月18日。
2、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本级施工企业的申办资料初步审查,达到申办标准的报我站办理;市属施工企业直接将申办材料报我站办理。
3、核定的各项规费费率均为下限的,由我站办理发证。
4、核定的规费费率高于下限的,由我站初审后,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后发证。
联 系 人:郭庆
联系电话:0818-2126386
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