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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暨2013规范宣贯的通

时间:2013-07-24 11:1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 达市建价师协[2013]03号

     

    达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关于2013年度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人员

    继续教育暨2013规范宣贯的通知

     

    各位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2013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3]1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13年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每两年完成20学时要求。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且将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二、继续教育对象及范围

    (一)凡2013年前在我市注册的工程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及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注册资格的人员今年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上教育(以中价协确认参加人员为准)。

    三、继续教育形式

    采取集中面授教育

    四、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五、继续教育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31日全天;地点:达州市电业局会议室。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7月31日上午8:00-9:00时在达州市电业局会议室签到处签到并领取学习资料,九点钟正式开课。

        六、继续教育费用

    按达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章程规定只收取会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各造价人员的食宿、车船费用自理。

    七、其他

    1、本次学习、培训作为造价人员的年度继续教育,凡在我市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全国造价员及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注册资格的人员应按时参加。

    2、请从业人员带好注册证以便培训结束时登记并加盖继续教育章。

    联系人:陈春华 潘金成

    联系电话:2129737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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