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川建价师协〔2014〕59号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关于2014年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网络机考)试点考试合格人员办理登记的通知
各市(州)造价站、造价协会,各有关人员:
2014年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网络机考)试点考试已顺利结束,按照《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4〕38号)的规定,对这批合格人员办理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单位为省直属单位的人员,请于即日起每周二、三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注册登记部(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东路8号315室)办理登记事项。
登记单位为各市(州)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具体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收齐材料后到省协会办理。
二、申报程序及提交的书面材料
登记工作采取先网上申报再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请登记人员由“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sccea.net)首页进入“网络办公平台”(网址:http://www.sceci.net:8088/zjyzc/zjyyz.htm)”进行网上申报。网上信息应如实填写并完整上传扫描件,信息填写完成后上报到登记单位所属地的造价管理部门。省直属单位人员请选择“省直属”上报。
(二)书面材料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登记人员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到登记单位所属地的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省直属单位人员到我会审批。
1、初始登记:
(1)《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申请表》(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络办公平台”内打印)一式2份;
(2)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则不提供)
(6)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的人员,应当提交该造价咨询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和人事代理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增、升项登记:
(1)《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增、升项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
(2)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3)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4)如登记单位发生变更需同时提交变更登记的材料(具体可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首页右下“办事指南”中查询)。
咨询电话:028-83336103,83336203
三、登记费用
每人收取登记费50元,刻章费20元。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