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建价师协[2012]06号
达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关于2012年度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位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2012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2]0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12年造价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1.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
2.造价员每两年完成30学时的要求,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且将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二、继续教育对象及范围
(一)凡2012年前在我市注册的工程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及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注册资格的人员今年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上教育(以中价协确认参加人员为准)。
三、继续教育形式
采取集中面授教育
四、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一)《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12]3号)(文件内容祥见《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二期)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相关政策和文件
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2、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
(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注册造价工程师自修教材)。
五、继续教育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4日全天;地点:达州电业局会议中心(文家梁)。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5月14日上午8:00-9:00时在达州电业局会议中心签到处签到并领取学习资料,九点钟正式开课。
六、继续教育费用
按达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章程规定只收取会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各造价人员的食宿、车船费用自理。
七、其他
1、本次学习、培训作为造价人员的年度继续教育,凡在我市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全国造价员及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注册资格的人员应按时参加。
2、请从业人员带好注册证以便培训结束时登记并加盖继续教育章。
联系人:陈春华
联系电话:2129737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