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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1-08-08 15:2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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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市建建发[2007]20号

     

    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和建设局:

    为了加强外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来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根据建设部、四川的有关规定,对外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来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条 达州市规划和建设负责外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企业的行政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统一实施,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外企业在本辖区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我市入从事业务活动,持相关证照在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到达州市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再到达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办理备案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达州市分支机构(分公司)备案申请表》(一式份)。
          (二)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当地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专用介绍信。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我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
         )在我市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六)在我市分支机构(分公司)专职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不少于2名)的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八)在我市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场地证明。

    ()分支机构的技术及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复印件 

    (十)备案要求的其他资料

      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按第条要求审查合格后,颁发《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达州市分支机构(分公司)备案证》。 该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其备案证自行失效,如需继续开展相关业务,应重新申请办理。
           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达州市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所签订的合同,应在7日内抄报达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业绩备案,作为考核年度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 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申请参加达州市工程造价师协会并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第七条、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外,并分别录入“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和“四川省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档案信息”系统。一年内,不予办理入我市备案手续,并通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未取得《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达州市分支机构(分公司)备案证》在 达州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
          )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和专职的造价执业人员未按备案要求到位的;
         )出借资质,允许挂靠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遵守《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扰乱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
         )其它违反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附件 :《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达州市分支机构(分公司)备案申请表》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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