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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重要提示

时间:2012-11-05 12:2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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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重要提示
     
     
    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成立20周年,协会将举办纪念活动,为保障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事项:
    一、摄影作品
    按《关于开展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1]25号)的要求,请在11月30日前报上。
    二、学术论文及案例分析
    请按《关于征集工程造价学术论文及案例分析的再通知》(川建价师协[2012]17号)的要求,于12月15日前报上。
    三、企业风采录
    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关于编印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风采录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2]18号)的要求,于11月30日前报上。
    四、最有影响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关于评选最有影响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2]25号)的要求,于11月30日前报上。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2年10月30日
  •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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